計畫緣起、目標與範圍 計畫執行課題與對策 相關計畫與政策

計畫緣起、目標與範圍

一、計畫緣起

  
     台灣近幾年來,國民的經濟生產力與所得水準已逐漸增加,但整體的生活環境品質卻未見提昇。期間政府在「社區總體營造」的政策推動,以及之後的「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形象商圈改造」,進而到目前的「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等政策的帶動及鼓舞下,各縣市的整體環境及景觀品質已開始改善。但是由於各種社會條件的不成熟、民眾對於環境景觀的認知有所差異、公部門仍缺乏整體性的協調與控管機制、規劃設計團隊的不適任現象、以及私部門的利己行為等因素的影響下,實質的環境景觀仍無法作持續性的提昇與改善。更重要的是,由於各縣市政府對於環境景觀的認知不同,而且各單位之間未能有效聯繫,一時的疏忽恐造成了環境景觀長期性的破壞。

        為此,內政部營建署期望透過「環境景觀總顧問」制度的推動,將各縣市政府轄內各項重要公共工程、以及涉及環境與景觀議題者列入環境景觀總顧問諮詢範疇內,冀望環境景觀總顧問成為連結各單位的溝通管道,同時協助控管公共建設計畫,進而結合民間充沛資源與能量,整體提升全縣環境景觀的品質,塑造環境景觀的獨特風貌,並提供民眾優質的生活環境。

        新竹縣政府於民國九十三年首度實施「環境景觀總顧問」制度,後續並成立「環境景觀總顧問推動小組」,積極推動新竹縣環境景觀的營造。

        新竹縣擁有良好、獨特、且豐沛的自然與人文資源,這些都是塑造優質環境景觀的基礎與潛力,藉由「環境景觀總顧問」的功能發揮,應可為全縣的環境景觀的提昇加入助力,展現新竹縣特有的環境景觀風貌。

二、計畫目標

        「新竹縣環境景觀總顧問」制度的推動,主要冀望藉由「環境景觀總顧問」的參與,使其成為縣府決策人員的專業顧問,達成對縣府內重要公共工程及涉及環境景觀議題者提供專業諮詢、並建立縣府與中央以及縣府各機關間之協調聯繫管道、控管公共建設計畫、以及提升全縣環境景觀品質、塑造新竹縣環境景觀的獨特風貌等目標。

 三、計畫範圍

        「新竹縣環境景觀總顧問」主要在於針對新竹縣行政轄區內,涉及環境與景觀議題之建築、土木、水利、景觀、都市設計等重要公共工程及其規劃設計案的諮詢與建議。

新竹縣行政區
圖1-1 新竹縣行政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