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景觀總顧問的
功能與角色
參與各計畫或工程之
時機與內容
預定工作項目與內容 工作團隊組成與成員

環境景觀總顧問的功能與角色

一、工作性質
        內政部營建署推動「環境景觀總顧問」計畫,其目的是希望各地方政府能透過此機制,提昇各項縣政建設之環境景觀品質,塑造景觀之獨特風貌,建構環境之永續發展。「環境景觀總顧問」為一由專家與學者組成之專業諮詢團隊,以提供專業服務為主要工作,將依縣府轄內涉及環境與景觀議題之重要公共建設的計畫時程(政策研擬、規劃設計、施工查驗、管理維護等階段),提供客觀、專業與務實之諮詢,以及審查意見或決策建議;其主要扮演的功能與角色為:

(一) 作為縣府決策者的「專業諮詢顧問」
         環境景觀總顧問作為縣府決策者(縣長等)在總體縣政發展政策,及相關公共工程等方面之專業諮詢的顧問,並適時且主動提供專業諮詢、審查意見、或決策建議。

(二) 作為縣府各機關之「橫向聯繫平台」
        環境景觀總顧問協助對於縣府內各機關推動各項公共建設,相互間聯繫與協調之橋樑。

(三) 作為縣府與中央及地方組織之「垂直溝通管道」
        環境景觀總顧問為縣府與中央及地方或社區組織溝通與協調之平台,並且於計畫執行遭質疑時,協助主管機關對外說明,適時消彌相互間之歧見與紛爭。

二、參與時程
       工作團隊本著積極參與及學術工作之精神與使命感,同時基於環境景觀永續發展之理念,於各計畫或工程進行的各階段中扮演專業領域之諮詢與協助者角色(詳圖1-2)。各階段中的功能與角色說明如下:

(一) 「企劃」階段,扮演「協助者」
        於「政策研擬」階段,協助研擬環境景觀永續發展之願景與策略、統合跨轄區永續發展之策略性計畫、提出環境景觀永續發展計畫等,並依策略與行政資源,協助審議、整合與選定重要的「行動方案」。

(二) 「執行」階段,扮演「諮詢者」
        於「設計施工」階段,依環境景觀永續發展準則與管理要點,審查「行動計畫」,協助各主事機關遴選優秀之規劃設計團隊或受委託單位。並提供執行設計與施工單位,客觀、專業與務實之諮詢服務。

(三) 「管理」階段,扮演「督導者」
        於「管理維護」階段,協助管理單位進行「用後評估」、擬訂「策進計畫」,以作為「環境景觀綱要計畫」修正之依據。


環境景觀總顧問之角色與計畫邏輯思維之關係
圖2- 1環境景觀總顧問之角色與計畫邏輯思維之關係

三、行政組織關係
       為順利推行「環境景觀總顧問」制度,環境景觀總顧問團隊於九十三年度協助新竹縣政府整合府內相關局處,成立「環境景觀總顧問推動小組」,提供新竹縣跨單位之事務統籌與協調平台,以協助環境景觀總顧問就環境景觀專業觀點參與縣府重要計畫之審議與決策,使其充分發揮功能與角色,提供優質之專業服務。推動小組會議視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並得視業務實際需要,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出席或指定相關單位派員列席,以確保「環境景觀總顧問推動小組」之行政與專業兩方面之執行力。

         環境景觀總顧問獨立於縣府各局室外,其與「環境景觀總顧問推動小組」、以及縣府各局室、鄉市鎮之關係如圖2-2所示。


環境景觀總顧問、推動小組與縣府組織關係圖

                                                            圖2- 2環境景觀總顧問、推動小組與縣府組織關係圖